宁夏医药采购平台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预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5-24 阅读次数:

各投标企业:

根据《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实施方案》和《议价谈判方案》规定,宁夏药品采购中心于2016521日组织医药学专家及监督组人员逐一对投标药品进行议价谈判及评标定标。有关情况如下:

(一)在议价谈判过程中,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网上报价;

(二)对两家竞价的药品品规,如有一家放弃竞价,则另一家按照独家投标企业原则进行议价谈判;

(三)参加集中竞价的药品品规(两家入围药品品规),其谈判价格不得高于该企业该产品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挂网)价中最低5个省价格的平均价,以及该企业该产品在我区药品招标采购现行执行中标(成交、挂网)价;

(四)参加议价谈判,且在2014101-2015930日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总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药品品规,其谈判价格不得高于该企业该产品的全国最低中标(成交、挂网)价格,以及该企业该产品在我区药品招标采购现行执行中标(成交、挂网)价; 2014101-2015930日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总金额500万元以下的药品品规,其谈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的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挂网)价中最低5个省价格的均价,以及该企业该产品在我区药品招标采购现行执行中标(成交、挂网)价;

(五)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招标采购药品中同一通用名、同一剂型、同一规格,且此次经济技术标得分第一的药品品规,可不与上一竞价组药品品规中标价调平,但其谈判价格不得高于该企业该产品的全国最低中标(成交、挂网)价格,以及该企业该产品在我区药品招标采购现行执行中标(成交、挂网)价;

(六)议价谈判专家与药品生产企业谈判代表议定的价格应符合国家发改委《差比价规则》,如有倒挂,作调平处理。

(七)违背上述谈判议价规定的视为弃标。

现将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预中标结果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须以书面材料向宁夏药品采购中心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2016524日—2016531

联系人:孙晶莹、张宁 

联系电话:0951-6891038    15909505109

 

 

附件: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预中标结果.xls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6年524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