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药采购平台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拟对部分中标药品生产企业申请废标或不供货处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4-10-13 阅读次数:

    关于拟对部分中标药品生产企业申请废标或不供货处理意见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第23条、《自治区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不履约情况处理办法(试行)》第26条的规定,拟对部分中标药品生产企业作以下处理:

    山东仁和制药有限公司,中标品种为:元胡止痛片(0.26g),给予相关品种废标、扣除投标保证金、禁止2年内参加宁夏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处理。

    公示期:20141013-1019日。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宁夏药品采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951-6891038      15909505109

    联系人: 莫瑞婷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41013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