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恢复暂停药品挂网(第三批)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发〔2021〕182号)和相关部门要求,我中心开展了2023年恢复暂停药品挂网(第三批)审核工作,12月13日至19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确定恢复挂网的药品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57
附件:2023年恢复暂停药品挂网(第三批)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3年恢复暂停药品挂网(第三批)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