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陕西十四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我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整体工作部署,我局对宁夏参与的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陕西十四省带量采购采购中选药品资质文件进行了审核。现将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月19日至1月2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陕西十四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表(宁夏)
2.陕西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表(宁夏).xlsx
附件2:陕西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表(宁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