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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同”“三同”药品回头看暨非全国最低价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06 阅读次数:3274

关于开展“四同”“三同”药品回头看暨非全国最低价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药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139号)文件要求,即日起开展“四同”“三同”药品回头看暨非全国最低价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涉及“四同”“三同”药品回头看暨非全国最低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请各企业通过系统自行查看相关产品风险警示“非全国最低价”情况。

二、调整时间及方式

1.调整时间:2026年3月6日至3月15日。

2.调整方式: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商品管理”,点击“价格调整”提交调价申请。

三、申投诉受理

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四同、三同药品回头看暨非全国最低价挂网药品价格治理”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治理要求

各相关企业对在我区已挂网药品认真开展价格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挂网价格调至全国最低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挂网价格调整的,视情况暂停挂网或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

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

业 务 咨 询:0951-5166857


附件:“四同”“三同”药品回头看暨非全国最低价企业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四同”“三同”药品回头看暨非全国最低价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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