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格疑似高于药店零售价格药品风险自查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139号)、《关于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6〕2号)、《关于药店等零售渠道销量较大药品情况的函》(价采核字〔2025〕2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规发〔2025〕6号)等工作要求,现开展我区部分疑似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明显高于药店零售价格药品的价格风险治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已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疑似存在价格风险的药品(详见附件)。
二、调整要求
请相关企业认真开展价格自查,以定点药店药品结算价格中位数为比价锚点,对照规范我区已挂网相同药品价格,并调整至合理价格水平。同通用名其他规格和包装的药品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同步调整处置。在调整时间结束后仍推诿、拒绝调价的企业药品,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药品企业进行约谈及信用评价等。
三、调整时间及方式
1.调整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3月31日
2.调整方式: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模块,点击“商品管理-价格调整”自主提交调价申请。
3.对附件中疑似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明显高于药店零售价格药品存在异议的,可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申投诉模块,选择“疑似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明显高于药店零售价格药品风险自查”项目申诉,上传存疑药品在全区药店的零售价格清单明细。
四、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
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
业务咨询:0951-5166859
附件:1.疑似存在医药价格风险药品清单
2.零售价格清单明细(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